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
-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
- 1 空转时检查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;
- 2 最大起重量时,应先起吊重物距地面0.1 米处停止,然后检查制动器功能是否可靠,吊车梁、铁轨、吊勾、钢丝绳、吊车载 重部位等有无明显变型,确认无明显变化时,方可继续起吊;
- 3 起重机行走时不得频繁刹车,以免吊车引起颤动;
- 4 开动控制器时,必须按顺序由低速到高速平稳提速。起动机的移动与吊勾的起升不得同时进行;
- 5 严禁斜拉重物或用起重力量来校直弯曲构件;
- 6 变换方向时,必须使机械完全停止转动后,再反向开动;
- 7 电器保险丝、空气开关,必须按规定负荷安装,不得任意更换;
- 8 工作完成后将卷扬车停在靠驾驶室一端,控制手柄放在零位,切断电源,并将吊车与轨道锁牢。
- 9 起重机司机在工作时间,必须精神集中,禁止打手机、发短信或看书等。